各学院:
为培育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吸纳优秀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基地,根据《湖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决定遴选新一学期大学生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9月28日至10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1.入驻项目(企业)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必须是我校(含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 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五年内(含五年)的全日制毕业生,并占团队人数60%以上;
2.在校生能按专业教学计划进度安排修完相应课程,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3.入驻项目(企业)负责人及成员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与基地管理部门签订入驻协议,自觉接受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4.入驻项目(企业)负责人及成员应具备一定入驻项目(企业)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5.创新入驻项目(企业)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良好的市场潜力,有完整的创新创业计划书,并具有可操作性;
6.入驻项目(企业)招聘工作岗位时优先考虑我校经济困难学生;
7.“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三创赛”等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活动获奖入驻项目(企业)、省市创新创业优秀资助入驻项目(企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入驻项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入驻项目(企业)、与专业教育或地方产业经济结合紧密的入驻项目(企业)优先推荐入驻,服务地方和孝文化特色突出的入驻项目(企业)亦可优先入驻;
8.食品加工、餐饮制作、商店类、兼职中介机构、旅游中介机构、培训类、娱乐主播、高风险金融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货投资项目,未经许可的金融借贷项目,如:民间借贷、校园贷等相关业务)等原则上不予考虑入驻。
入驻项目(企业)负责人向基地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湖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2)商业计划书;
(3)项目(企业)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
(4)项目(企业)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新闻报道等;
(5)营业执照(已注册的需要提交,未注册的入驻后3个月内完成注册并提交);
(6)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7)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四、基地入驻项目的评审
1.评审机构
(1)建立校内外专家组成的项目评审专家库,根据项目申请类别和数量确定聘请专家的范围和数量,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一般为3-5名。
(2)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受理入驻项目(企业)入驻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后进行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签订入驻协议。
2.评审程序、要求
(1)基地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和秋季学期开学初受理入驻申请,由各学院统一报送,经评审后公布项目评审结果,签订入驻协议。
(2)入驻项目(企业)提交入驻申请书时,应提供一份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包括项目描述、市场分析、管理组织、营销策略、财务计划、风险控制等。
3. 评审原则
(1)按照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出有创意、有特色的大学生入驻项目(企业)。
(2)优先支持科技创新类、产品类、发明创造类项目及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并有特色和创意的入驻项目(企业)。
(3)商业计划书内容应全面并具有现实操作性。
(4)入驻项目(企业)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具备独立风险承担能力,项目所涉及知识产权明晰。
(5)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投资风险、效益、所需资金等进行评价,对申请项目进行排序。评审结果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对外公布。
四、入驻期限
入驻协议期限为一年,入驻协议期满后,仍符合入驻条件的,经基地管理部门审批后可以续签。其中,若入驻项目(企业)负责人为在校生,且该团队遵守法律法规、孵化运营成效显著,则该入驻项目(企业)可入驻至负责人毕业;若入驻项目(企业)负责人毕业后本团队仍需在基地运营,则入驻时间最多不可超过3年。
五、材料递交
纸质版材料(各教学学院统一审核盖章后提交至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办公室三园区四栋4-215)
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入驻项目申报材料命名,打包发送电子版至2474027559@qq.com)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712-2345323 交流群(QQ):1036119524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25年9月28日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