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及《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 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本届大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1、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
2、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主力军。
3、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
三、大赛组织机构
本届校内选拔赛由教务处组织,学校团委、经管学院和政法学院共同主办。经管学院主要负责高教主赛道一般项目的提交和选拔;教务处和经管学院负责高教主赛道重点项目的选拔、指导、培训、参赛,政法学院和学校团委主要负责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的选拔与提交。产业命题赛道的比赛待省厅通知后择期进行。
四、参赛项目的确定和提交
(一)根据往年赛事组织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本着既重视项目的参与度,又突出优秀项目选拔的理念,学校将参赛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1、一般项目的组织和提交由经管学院督促本院《创新创业基础课》的任课教师要求选修学生网上提交,项目计划书提交是获得《创新创业基础课》学分的必要条件之一。一般项目的统计以提交到系统的项目创始人(学生)隶属学院为依据,教务处将根据附件1进行项目数量统计并将完成任务情况给予通报。
2、重点项目由各学院在院内选拔赛的基础上根据附件1的分配名额提交到学校。凡是前五届比赛中成功进入省级复赛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本届所指导项目直接进入校内重点项目,不占学院指标,仅在学院进行项目展示。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红旅赛道项目;若发现学院提交重点项目中有与往届同一赛事相同(或基本相同)文本,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青年红色筑梦之路赛道项目由校团委和政法学院共同组织选拔,红旅赛道项目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红旅赛道项目与高教主赛道选拔同步推进。
4、所有项目计划书(含高教主赛道和红旅赛道项目)应参照附件5、6、7的格式和要求撰写,填报方式参照附件3的要求填报,参赛组别和类别的选择以附件2通知要求为准。凡是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含被举报查实为抄袭、盗用、剽窃他人原创项目内容),除不送外审立即终止申报外,并视情形削减所在学院下一年度重点项目指数。
(二)项目的提交
1、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及青年红色筑梦之路赛道项目均需根据教育部通知选择合适的组别提交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主赛道重点项目还应首先提交到湖北工程学院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bylw.hbeu.cn:8005/),以方便后续学校开展网络评审,待学校确定提交省赛网络评审后将继续在省赛系统更新。
2、一般项目的提交要求在7月1日以前完成,业务联系人: 经管学院:周双 电话:2345524
重点项目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项目计划书(附件4)文本至教务处,联系人:周振峰(QQ:314229305,电话:2345799)。
3、青年红色筑梦之路赛道项目的提交要求在7月2日以前完成,除按照本款第一条要求提交外,另外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项目计划书(附件4)文本及对应汇总表(附件9)至学校团委,联系人:邓荷露(电话:2345317,QQ:271523023)。
五、各学院近期重点工作
1、协助经管学院做好本院学生一般项目计划书网上提交工作。
2、做好重点项目的院内选拔赛,潜心挖掘校内外师生资源,尤其是符合条件的校友资源,做好重点项目的培育服务支持工作,确保提交重点项目公平公正公开。
六、本届赛事工作安排及网站
1、根据省厅工作计划,省厅后续还会有工作通知,学校将密切关注将及时转发到湖工教务管理群。
2、项目计划书撰写和建议参照模板参附件5、附件6,附件7,模板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特别鸣谢。
3、大赛时间安排(拟定)
序号 | 时间 | 主要工作 | 备注 |
1 | 4.28-6.10 | 学院宣传发动、组织申报、院内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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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 11-6.24 | 校内重点项目学校网络评审及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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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25-6.26 | 校内选拔赛现场答辩、获奖信息挂网公示 | 校内选拔赛 |
4 | 6.27-7.5 | 完成省赛推荐,推荐省复赛项目指导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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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6-7.16 | 省级复赛网络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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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17-7.25 | 7.17左右公布结果,进入省赛项目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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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29-7.31 | 省赛现场决赛 | 现场赛 |
备注:以上时间为拟定安排,若时间有变动会在湖工教务管理QQ群中第一时间通知。
4、本通知相关工作网站:⑴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 ⑵湖北工程学院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bylw.hbeu.cn:8005/
5、相关工作交流群:2022年湖工互联网+大赛工作交流群(262738345)加群人员:各学院竞赛负责人、重点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及项目组长(一名学生)。
教 务 处
2022年5月5日